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查,孙艺嘉等8位同志符合申请公职律师条件,王菲菲等4位同志符合申请公司律师条件,拟报省司法厅审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4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司法局反映。
一、申请公职律师8人
孙艺嘉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刘立华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慕朝春 亳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张润东 蒙城县公安局
于 永 蒙城县公安局
刘自闯 蒙城县公安局
张明明 利辛县公安局
郑西恒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二、申请公司律师4人
王菲菲 亳州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师 葛 亳州魏武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王深林 亳州魏武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倩倩 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5606700,电子邮箱:bzlsgz@163.com,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亳州市司法局
亳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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