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出台《亳州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构建“制定—实施—评估—完善”的闭环管理体系,为精准把握规章实施效果,动态优化规章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精准划定评估范围。《评估办法》首次以列举方式明确实施满3年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等5类“应当评估”情形,做到“应评尽评”。
二是细化评估具体标准。建立“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协调性、规范性、操作性、实效性”七项评估标准,覆盖规章全生命周期。同时,明确立法后评估应当充分吸纳公众意见建议,确保评估结果反映民意、贴近实际。
三是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计划编制—组织实施—报告审核—整改落实”四步工作法,将评估项目纳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细化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注重评估结果应用。评估报告经市司法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开,作为编制政府立法计划、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改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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