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制作宣传品进行询价,竭诚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资信可靠,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明细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32K,封面皮纹纸,20页左右,预制作20000本左右。
三、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接受。
四、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亳州市希夷大道325号。联系人:申松青。联系电话:0558-5126758。
五、报价文件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如有意竞标,可就以上报价,提供报价单正本壹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密封盖章。
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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