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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司法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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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司法局拟2024年度行政复议卷宗档案整理并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潜在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此次招标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参照国家档案归档整理有关技术标准,对亳州市司法局的2024年度行政复议卷宗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并数字化处理。

二、目执行标准及服务要求

(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二)《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

(三)《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89—2022)

      (四)《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

(五)所有整理的档案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及纸质目录;

(六)档案整理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七)服务地点:亳州市司法局办公楼。

三、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标准执行,符合亳州市档案馆进馆相关要求。

四、档案整理费用报价要求

此项目的档案服务费用控制价为1.2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按服务项目单价进行报价,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结束后按工作量据实结算;报价函(见附件1)。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或具有与档案管理相对应的服务业务(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

(三)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档案岗位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书;

(四)报价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两份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合同案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

   六、报价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函(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四)《承诺书》(见附件3);

    (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

    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7:00。

供应商在2025年9月24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办公室将拒绝接收。

八、成交方法

根据采购要求、供应商资质条件,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拟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司法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市行政中心西南角)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8-5606799                             

 亳州市司法局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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