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89—2022);
(四)《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或具有与档案管理相对应的服务业务(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
(三)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档案岗位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书;
(四)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两份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合同案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
六、报价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函(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四)《承诺书》(见附件3);
(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
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7:00。
供应商在2025年9月24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办公室将拒绝接收。
八、成交方法
根据采购要求、供应商资质条件,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拟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司法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市行政中心西南角)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8-5606799
亳州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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