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庭审旁听监督,落实承办人责任
定期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对承办人辩护(代理)意见针对性、服务态度等表现采取均分制打分方式,对评分较低的承办人进行约谈、通报,促进承办人对法援案件尽职尽责,落实承办人责任。
严格卷宗审查标准,把控案件质量关
采取“即审即改”的卷宗审核方式,安排专门人员对报送卷宗会见(接待)沟通和告知情况、辩护(代理)意见的针对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对未达到标准的卷宗采取“立即整改,逾期记过”的方式,第一时间落实卷宗质量。
严格案件回访标准,提升群众满意度
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回访,针对律师服务态度、专业能力、办事效率等方面,对受援群众提出的问题、建议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通过受援人反馈,及时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建立受援人满意度稳步提升的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3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3783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560677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8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