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为保障全市普法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亳州市司法局现就所需普法宣传品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印刷服务”或“广告制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采购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类1.宪法宣传小读本;格型号:骑马钉;14.5×10.5cm;封面250g铜板哑膜;内页80g双胶单色52p。数量:2000本;预算:8200元
2.实用宣传纪念品套装;包含:①法治标语围裙500条(棉麻材质,尺寸68×72cm,彩色印刷法治宣传标语);②中号抽纸500盒(210*105*50 300g高松哑膜 内纸175*170双层50抽外包装彩色印刷法治元素)数量:1000套;预算:5200元
(二)印刷类1.《民法典应知应会》;规格参数:胶装;0.5×14.5cm;封面250g铜板哑膜;内页80g双胶单色52p。数量:2000本;预算:7800元。
2.法治宣传教育法宣传折页;规格参数:A4铜版纸彩色印刷,五折页设计;纸张克重不低于157g。数量:2000张。预算:1800元。
3.行政复议法宣传折页;规格参数:A4铜版纸彩色印刷,五折页设计;纸张克重不低于157g。数量:2000张。预算:1800元。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248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元整),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要求及文件组成
1. 报价文件需包含:
(1)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明确各产品单价、总价及交货周期,格式自拟但须包含本函第二部分所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
2. 可以进行分项或者整体报价;所有报价文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亳州市司法局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
3. 供应商须提供各产品样品1份(与报价文件一同提交),样品需标注供应商名称,作为评审重要依据,评审结束后退回。
五、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采用EMS或顺丰,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无效)。
(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三)提交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亳州市司法局六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558-5606799
六、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根据样品质量、交货周期等综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一)交货周期: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生产、包装及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质量要求: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印刷清晰、色彩准确、装订牢固,无缺页、错页等问题;纪念品材质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三)验收: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支付全部货款。
(五)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亳州市司法局对本询价函拥有最终解释权。
亳州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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