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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系列宣传视频制作采购询价函

访问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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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随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不断深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规范提升,作用更加凸显,打造了“上善若水”调解工作法,开创了“亳采众议”“望闻问切”“芍安勿躁”等一批调解品牌,基层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中涌现出一批业务熟练、口碑良好的调解员。为了更好的讲好人民调解故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市司法局拟拍摄制作人民调解系列宣传视频。本项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或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新媒体内容创作、活动策划相关服务经验(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采购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报价上限(

备注

 

1

人民调解系列宣传视频

为了兼顾不同县区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宣传需求,围绕“上善若水”调解法、先进典型人民调解员事迹、婚姻家庭、商事调解典型案例等不同角度,拍摄6期宣传推广视频,人物事迹、典型案例类型以纪实片为主;“上善若水”调解法等创新工作介绍,以工作汇报片结合实地采访方式呈现,具体细节要求以拍摄现场沟通为准。供应商要提供前期策划、视频拍摄、剪辑制作及基础推广服务。拍摄中要提供不低于双机位多角度同步拍摄,拍摄素材清晰度不低于4K,宣传视频成片清晰度不低于1080P高清,拍摄素材根据市司法局宣传需要在合同签订2年内免费进行二次创作剪辑。视频交付包括但不限于6宣传视频高清成片(MP4格式)、所有拍摄素材备份(U盘交付),签订保密协议等。

2025年12月—2026年5月底前,每个月拍摄制作1期,每期时长约5分钟,审核通过后用于法治亳州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

 50000

内容由采购人提供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要求及文件组成

1. 报价文件需包含:

(1)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明确产品单价、总价及交货周期,格式自拟但须包含本函第二部分所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

2. 所有报价文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亳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系列宣传视频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

3.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服务业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

    五、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采用EMS或顺丰,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无效)。

(二)截止时间:20251212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三)提交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亳州市司法局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558-5606799

 

                                   亳州市司法局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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