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亳州市司法局拟对“法治亳州” 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号号技术服务进行采购,现进行公开询价,竭诚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资信可靠,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预算
预算: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
三、具体要求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日常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的编辑、排版设计、推送、线上线下活动的策划等。
(一)甲方新媒体普法平台委托运行维护包括:法治亳州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 1.甲方需要推送的信息由甲方提供素材,乙方负责撰稿编辑发布;甲方提供素材后,4个小时之内乙方将创作好的内容交甲方审核后乙方发布。如当日甲方无提供素材,乙方应自行制作素材并在下午5点前交由甲方审核后发布。2.协助甲方结合热点事件、主题活动、重要节点等时间点发布原创性普法内容。3.每个微信公众号工作日期间每定时推送1次,一次1至5条,如甲方另有要求,乙方应听从甲方要求。4.乙方开发软件平台,无偿嵌入微信公众号,并进行后台维护。5.协助甲方利用微信平台策划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
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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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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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有独立法人资格得5分; 2、投标单位获得表彰的,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本项最高5分,不重复累计,取最高级。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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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绩 |
2020年以来,供应商有新媒体运维业绩,本项最高30分。 1、市级及以上政法新媒体运行维护业绩有一项得10分; 2、县级政法新媒体运行维护业绩有一项得5分; 注:对同一单位的服务业绩不重复计算。
2020年以来,供应商开展政法活动业绩,本项最高20分。 1、联合省级政府单位开展活动,得10分; 2、联合市级政府单位开展活动,得5分; 注:对同一单位的服务业绩不重复计算。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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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1、采编全职人员配备至少1人,须提供近三年本单位工资证明,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有本单位三年以上社保得5分,否则不得分; 3、具有中文及新闻、视觉设计、美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得5分; 4、配备人员有三年及以上政法新媒体运行维护经验得5分,否则不得分。 5、2023年以来,配备人员有国家级媒体署名新闻信息论文作品的,得5分;省级得3分;市级得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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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1、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询价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询价报价得分=(询价基准价/最后询价报价)×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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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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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期限为三年。签订合同后,按照服务逐年支付,本年度合同签订后付款90%,本年度服务期限完成后付款10%尾款。
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7:00点。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亳州市司法局四楼;吴会芹;联系方式:0558-5606766。
八、报价方式、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如有意竞标,可就以上报价,提供报价单正本壹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印章),所有材料需密封包装。
亳州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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