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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207-0000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207-0000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01 17:51 信息来源:亳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我市地方性法规为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保驾护航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以来,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狠抓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助力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创建。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市文明办印制了《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以及《亳州市民文明手册》,累计发放近20万册,设计发布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用餐等系列公益广告,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刊播设置,将《条例》内容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进行分类宣传,初步形成了市文明办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宣传态势,如:市公安局结合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市住房发展中心结合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常态开展维护社区秩序等宣传教育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常态开展公共卫生、公共秩序等宣传教育工作。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居民社区发放《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单行本、宣传海报等3500余册,结合“3·12植树节”“江淮普法行”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市公园、广场进行现场宣传普法,通过法律咨询、互动答疑等方式引导市民保护绿地,围绕《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城管执法队员进行系统培训。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景区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已累计发放《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等宣传册页8000余份,引导游客树牢守法、文明旅游理念。

    二、推动法治有效实施。市文明办将《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制作了《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导手册(2022年版)》,常态化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亳州调查队开展模拟测评,并对谯城区、亳州高新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排名。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编制了《亳州市城市绿线规划》《亳州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严格依规建绿,扎实推进绿化建设,城市公园数量和面积实现双增长,基本形成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生态景观效果。为贯彻落实《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市出台了《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通过不断治理,市区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控制、门头店招不断规范、小广告治理成效明显、环卫质量明显提升。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相关部门划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加强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

     《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相继出台为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22329日,中央文明办通报了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我市以87.72的总分(网上申报30.57分、实地考察37.39分、问卷调查19.76分)在全国97个参测地级以上提名城市中位列第24位,其中问卷调查排名全国第4位,实地考察排名全国第15位,总成绩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第一方阵,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5555275

                        

 

                      20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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