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司法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506-000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2 发布日期: 2025-06-12
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506-000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2
发布日期: 2025-06-12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2 17:23 信息来源:亳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全市88个乡镇、1354个村(社区)委员会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全市现有9086名人民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共有1861人。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为269名;村(社区)调委会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393名。全市行业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共54家,共配备专职调解员199名。个人调解室29个,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1531个。年均调解案件超过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市司法局负责对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和辖区内大中型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骨干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县区司法局负责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骨干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指导和组织司法所培训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司法所负责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经常性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围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进行,不断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水平。

(二)组织人民调解案卷集中评查。每年度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归档的人民调解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制定人民调解案卷评查评分表,各县区之间交叉互评,重点评查案卷的完整性、程序合法性、协议规范性及归档管理是否规范,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强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2022年法治安徽专项劳动和技能竞赛(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竞赛项目)中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及优胜个人二等奖,2024年市司法局通报表扬20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有5名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三)开展互学互评活动提质增效。20255月份,全市采取交叉互学互评的方式组织开展业务互学互评活动,每个县区司法局随机选取3个司法所,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查看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进行通报,限时整改。要求县区司法局组织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规范业务流程,抓好工作落实。

建立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工作机制联合市法院关于建立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建立并落实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工作机制,各县区法院选取本院审判调解经验丰富、调解效果好、富有热情的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担任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对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规范调解行为,助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2024年全市已选派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263名,对接1017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乡镇调解中心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市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及调解能力,使得其调解内容更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抓好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调整、充实、积极吸纳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老干部、教师等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构成结构。

)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讲解调解书制作规范与常见问题,要求调解员对协议合法性、可执行性进行核查,避免模糊或违法条款,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及调解能力,使得其调解内容更符合法律规定。

(三)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作用。联合市法院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指导县区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时邀请非诉纠纷调解指导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基层司法所组织调解员参加基层法院的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及调解水平。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0558-5606790

 

 

 

亳州市司法局

                              2025612

 

Copyright©2023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3783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560677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8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