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法办发〔2026〕8号
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吴会芹,联系电话:5606766,邮箱:bzpfb@126.com。
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亳州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6日
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省“九五”普法规划部署,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主题主线,以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为总抓手,以实施精准普法为着力点,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为保障,发展法治文化,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亳州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著作和读物,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大中小学课程,全方位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文化场所阵地作用,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江淮普法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载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二、编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3.制定《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市直单位落实 。
4.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工作,做好全国及省级先进集体、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
5.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八五”普法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宣传“九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新举措,为推进实施“九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普法活动。开展2026年全市“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做好安徽省“年度法治人物”申报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宪法宣传教育,开展2026年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加强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活动。
7.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主题普法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通知》,通过各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热潮。
8.深化普法品牌提质增效。组织开展2026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普及行”“宣传行”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制定并实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方案。做强做优“老君说法”等亳州特色普法品牌,丰富普法载体形式,推动本土普法品牌提质升级、增效赋能。
9.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全民学法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品牌建设,持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结合“七一”建党节、“全民禁毒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党内法规宣传、禁毒教育、安全生产等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宣传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知识产权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0.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亳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任务分解清单》,组织实施12项专项行动,推动实现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11.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清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内容。
1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构建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家庭协同教育、社会联动实践“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持续深化“微光计划”青少年公益普法项目。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并有效履职。打造法治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开足开齐开好法治课程。组织开展“守护皖美青春 坚定与法同行”未成年人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13.加强各类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媒体从业人员、“走出去”亳籍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开展酒类生产经营、中医药产业、中药材种植与加工等特色产业从业人员专项普法,强化行业依法规范经营水平。
五、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省和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法治文化场所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对阵地设施、内容进行维护更新,确保阵地正常运行和作用发挥。
15.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组织参加第九届“法润江淮共筑皖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深度挖掘亳州法治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药都特色的普法品牌。立足亳州中医药文化、曹魏文化、非遗文化等地域特色,加强本土普法品牌与皖北优秀传统文化品牌建设。实施“法治+非遗”“法治+文旅”等融合工程,将法治融入到传统节日、民俗活动、民间艺术等特色文化形态中,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活动、产品。
1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持续打造以“法治亳州”政务微信为龙头、法治亳州微博、抖音账号和亳州普法网为支撑的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运用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H5、IP 形象、表情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打造一批有感染力、有影响力、有穿透力的普法产品,让普法更加精准有效。
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7.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关于加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战略,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抓好办成一批“三农”领域可感可及的法治实事。
18.持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明白人”工作提质增效。
19.做好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七、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2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与贯彻实施。完善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
21.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2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举办全市“九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建亳州市“九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
23.认真贯彻落实省级《以法治宣传全过程服务保障“五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全过程,助力基层依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附件:1.《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的主 要事项
2.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3.2026年全市重点普法目录
附件 1
《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
1.编制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
2.建立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
3.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4.组织开展2026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5.举办2026年亳州市“江淮普法行”活动。
6.组织开展2026年安徽省“年度法治人物”选树申报活动。
7.举办全市“九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8.组织参加“法润江淮 共筑皖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9.组建亳州市“九五”普法讲师团。
10.深化“微光计划”青少年普法品牌建设
11.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服务保障“五项工作”相关部署。
1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服务中医药、白酒、文旅等特色产业合规经营。
附件 2
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1.组织市直媒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闻宣传。(市委宣传部)
2.组织开展2026年“共筑山清水秀网络空间·法润江淮”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市委网信办)
3.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教育局)
4.举办“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题普法展。(市公安局)
5.组织市属企业参加 2026年安徽省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市国资委)
6.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民学法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
7.举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主题普法展。(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8.举办“‘法治体检’进企业 企职双赢谋发展”企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市总工会)
9.组织参加2026年安徽省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团市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学联)
10.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法及宪法宣传等内容,常态化开展“皖美巾帼普法行”主题活动。(市妇联)
11.依托安徽省网络安全宣传周,举办个人信息保护主题日活动,举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市委网信办)
附件3
2026年全市重点普法目录
一、法律
1.根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3.普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商事调解条例》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
《安徽省信访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
《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
《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
《亳州市再生水管理办法》
《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亳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
《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亳州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规定》
《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亳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亳州市爱国卫生条例》
三、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