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就《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7月22日至8月21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市司法局网站互动回应-调查征集模块留言。
二、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亳州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236800)。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bzsyfxz@126.com。
四、联系人:尹远,联系电话:0558-5555275。
特此公告。
附件:1.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亳州市司法局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
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
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统筹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推进气象监测数据安全共享与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监测设施,是指具备气象要素直接采集或者间接反演功能的仪器与装备,包括多要素气象站、单雨量监测站、气象雷达(含天气雷达、测风雷达、测雨雷达、气溶胶激光雷达等)、测风塔、大气成分监测站、土壤墒情监测站、旅游气象监测站、地基遥感垂直探测设施等。气象要素包括气温、雨量、气压、风向、风速、湿度、能见度、天气现象、日照、蒸发、云、太阳辐射、大气成分、土壤温湿度等。
本办法所称气象监测数据,是指气象探测设施产生的原始记录,以及经质量控制的基础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第三条【政府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所需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的落实,对气象监测设施开展统计调查、监督检查,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依法组织开展气象监测数据汇交与共享。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应急、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国家安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工作。
第五条【规划制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气象、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应急、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编制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相关设施布局及管控要求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编制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原则,明确目标、空间布局、建设标准、资金来源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规划范围】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气象监测设施,应当纳入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将合法建设的气象监测设施纳入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共享气象监测数据资源。
第七条【规划实施】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组织建设专业气象监测设施,为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气象监测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气象监测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第八条【规划应用】 市、县(区)发展改革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包含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应当征求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意见。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本行业、本领域规划涉及气象监测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
第九条【标准体系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气象监测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布并动态更新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目录,推动实现气象监测数据格式统一或者兼容。
第十条【气象监测设施备案和报废注销】 新建、迁移、注销气象监测设施的,应当由所属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相关信息。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和运行维护】 气象监测设施实行谁建设、谁管护、谁负责的运维管理责任制。气象监测设施所属组织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
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监测设施不得用于气象监测活动。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气象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计量检定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气象监测设施统计调查】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定期开展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调查,并将统计调查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气象监测数据汇交和治理】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气象监测数据资源汇集治理平台,汇集和整合跨部门、跨行业的气象监测数据资源,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推动气象监测数据交换与共享。
气象监测设施所属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汇交气象监测数据。可以通过汇交协议的方式,阐明其对所汇交数据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明确数据的使用条件等。
气象监测数据汇交前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规范。
第十四条【气象监测数据共享】 气象监测数据共享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通过共享机制获得气象监测数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数据安全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合法利用气象监测数据,确保共享数据存储和使用安全;未经数据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十五条【气象监测数据应用】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监测数据的行业应用与学术交流,共同提升防灾减灾和行业服务能力。
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深入挖掘气象监测数据要素价值,开发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产品,拓宽其在应急管理、能源、交通、城市管理、低空经济等领域的应用价值,推动高价值气象数据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十六条【涉外气象监测数据安全管理】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家安全、保密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涉外气象监测设施联合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者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监测设施迭代更新】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开展气象监测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监测设施的迭代更新,推动气象装备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九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2
关于《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
共享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与建设管理,推动气象监测数据高效共享利用,《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被列入2026年市政府规章实施类项目。现就《办法(草案送审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气象行业管理,规范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尤其是监测精密要求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省、市防灾减灾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办法》是解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当前全市气象监测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气象监测设施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不完善、统筹规划缺失;二是“各自为战”重复建设普遍存在,存在严重资源浪费;三是数据壁垒林立,数据标准不一,难以共享共用,形成“信息孤岛”;四是安全管理存在风险,部分气象探测活动未按规定备案,数据出境带来安全隐患。
(三)制定《办法》是气象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办法》立法,鼓励开展气象监测数据的应用研究,深入挖掘气象监测数据要素价值,拓展气象监测数据在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电力、旅游、生态、低空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高价值气象监测数据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办法》的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
(一)立法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法规:《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
(二)参考依据
参考《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4号令)相关规定,同时参考借鉴湖南省、山西省、沈阳市、宿迁市、厦门市等省、市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相关立法经验。
三、《办法(草案送审稿)》的主要内容
《办法(草案送审稿)》共16条,围绕气象监测设施规划编制、建设要求、运行维护、资料汇交、资源共享、数据安全、研究应用全流程做出具体规定。
(一)明确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市、县(区)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开发园区参照区级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市、县气象主管机构承担指导监督与行业管理责任,其他部门按分工协同推进。
(二)规范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由气象主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气象监测系统建设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批,政府及相关单位、国企投资建设的气象监测设施按要求纳入专项规划,鼓励合法社会气象监测设施同步纳入,项目审批环节需征求气象部门意见,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与行业标准,按规定开展计量检定、日常运行维护及监测资料质量控制与汇交。
(三)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由气象主管机构牵头健全跨部门、跨行业气象监测数据资源共享制度,推动数据汇集整合与高效交换共享。
(四)强化数据应用与安全管理。明确使用主体依法保护、合规利用监测数据的义务,鼓励开展数据应用研究,深度挖掘气象数据要素价值,拓展气象监测数据在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电力、旅游、生态、应急管理、低空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场景,以高质量气象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