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考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等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亳州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所属预算单位决算。
纳入亳州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XX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司法局本级
|
2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三、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55.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其中年初结余结转7.3万元,支出总计755.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67.2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入各增加(减少)29.71万元和14.31万元,增长4.09%和1.9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二是增加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5万元,占93.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万元,占6.0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万元,占47.90%;项目支出306.7万元,占52.1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7.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中年初结转结余7.3万元,支出总计717.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66.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02万元,降低4.14%,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司法支出减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73%。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7.78万元,降低23.32%。主要原因一是法治宣传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未支付;二是装备经费支付进度慢。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万元,占50.92%;项目支出270.7万元,占49.0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8.8万元,比2014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招商引资奖金支出,主要用于扶贫利辛江集孙小塞光伏发电项目;二是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2.“公共安全”决算4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3.5万元,比2014年增加16.49万元,增长9.87%,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支出45.8万元,比2014年增加20.94万元,增长84.23%,主要用于依据职能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支出62.1万元,比2014年增加28.82万元,增长86.6%,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业务,而且开展了普法宣传、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干部教育培训、专网租费及业务平台运行维护和装备购置等业务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6.8万元,比2014年减少1.01万元,降低12.9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死亡抚恤金没列入此项目;二是退休人员增资。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8.2万元,比2014年增加5.7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15年扣除了职工职业年金和社会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5.“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67万元,比2014年增加42.15万元,增长169.62%,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亳州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亳州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2万元。支付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亳州市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财政部门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市司法局项目没有达到绩效评价限额要求规定,但市司法局对项目进行自评,并把自评结果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金额取自财决07表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而财决07表的日常公用经费又源于财决08-1表的商品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之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公开06表 |
部门:亳州市司法局 |
201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栏 次 |
1 |
2 |
3 |
合 计 |
281.0 |
261.0 |
20.0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59.0 |
159.0 |
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60.4 |
60.4 |
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73.6 |
73.6 |
0.0 |
30103 |
奖金 |
6.3 |
6.3 |
0.0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0.4 |
10.4 |
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4.3 |
4.3 |
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1 |
4.1 |
0.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0 |
0.0 |
20.0 |
30201 |
办公费 |
9.1 |
0.0 |
9.1 |
30207 |
邮电费 |
0.9 |
0.0 |
0.9 |
30211 |
差旅费 |
0.9 |
0.0 |
0.9 |
30213 |
维修(护)费 |
0.1 |
0.0 |
0.1 |
30215 |
会议费 |
0.6 |
0.0 |
0.6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 |
0.0 |
1.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6 |
0.0 |
1.6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9 |
0.0 |
5.9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2.1 |
102.1 |
0.0 |
30302 |
退休费 |
5.3 |
5.3 |
0.0 |
30304 |
抚恤金 |
1.4 |
1.4 |
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1.3 |
1.3 |
0.0 |
30309 |
奖励金 |
27.1 |
27.1 |
0.0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67.0 |
67.0 |
0.0
|
